性侵高職女網友 恐嚇勒索判9
【聯合報╱記者饒磐安/板橋報導】
2010.11.12 02:19 am
 

板橋鄭姓男子去年兩度性侵高職二年級女網友,事後要求女網友不得張揚,否則要她全家性命;鄭後來又向女網友勒索2千元,否則要公開兩人性交的事。板橋地院法官昨依妨害性自主罪,重判鄭徒刑9年。

據查,鄭姓男子(23歲)去年8月初,在網路聊天室中認識一名高職二年級女生,4天後相約見面,騎機車載女生到他位在板橋的住處後,強脫女生衣褲並恐嚇說「外面都是我的人,敢張揚此事,必會要妳和妳全家的性命」,隨即性侵得逞。

性侵高職女網友 恐嚇勒索判9

 3天後,鄭姓男子假藉替他父親過父親節,邀女生到他住處,又以同樣方式性侵和恐嚇。幾天後再去電向女生恐嚇勒索,要她交付2千元,女生母親聽到女兒和鄭的爭執聲後追問才知內情,憤而報警。

 

http://udn.com/NEWS/SOCIETY/SOC3/5969337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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